职业病防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钢轧总厂马钢智慧制造-四钢轧炼钢集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作者: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7-21点击数:227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马钢股份公司四钢轧总厂
地理位置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地区马钢新区东部联系人刘军
项目名称马钢智慧制造-四钢轧炼钢集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马钢股份公司四钢轧总厂隶属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四钢轧总厂)。马钢四钢轧炼钢分厂有1座铁水倒罐站、2座扒渣脱硫站、3座300吨转炉、2座LF炉、2座RH炉、3台板坯连铸机,2020年产840万吨左右,是马钢股份最为重要的产线,其系统的完备性、产品控制水平以及产能提升能力将对马钢股份意义重大,通过炼钢智慧制造提高产品控制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减低能源消耗和减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钢轧炼钢厂目前主要的作业点80个,现场人工作业有46个,其中3D岗位有23个,转炉、连铸基本已实现了工艺模型指导的生产,无人化指数约为42.5%。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朱雪梅、童龙、李会珍、赵利群、朱华琴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朱雪梅、赵利群、童龙

2021125

现场陪同刘军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视频作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该项目经过类比项目分析无职业病危害因素,仅存在长期视频作业带来的危害。
结论和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改版划分,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结合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评估等级。综合分析认为: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项目。

建议:

1、拟建项目为轻度职业病危害项目,马钢第四钢轧总厂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后按程序审查。

2、项目建成后,在作业场所入口处设立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产所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检测结果等;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地点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警示标识。

3、拟建项目建成试运行期间(1-6个月),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4、拟建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开展职工的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项目应对新上岗员工、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对现场管理的职业健康体检。

5、加强在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的防护工作,如钢结构拆除过程中使用的切割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钢结构表面油漆在高温下分解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等;拆除砖瓦、混凝土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危害。

6、对长期视频作业的建议:(1).工作室应注意通风、通风、合理使用空调,改善工作环境的微小气候,有利于员工健康。

2)建立工作场所操作制度,适当的广播操作有助于全身肌肉、关节的协调和休息,避免颈、肩、肘过度疲劳。

3)为了保护眼睛晴朗,必须采取改善工作场所的照明等预防措施,在屏幕上设置炫耀防护器,或者在适当的场合设置计算机,避免反射、炫耀,定期检查计算机,防止屏幕闪烁,防止视觉疲劳。

4)工作1小时左右,做眼睛保健操,远看,及时调节视觉疲劳。